扶余市国土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17年]第5号
根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以《关于吉林新洋丰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新建工程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吉国土资耕函[2017]第320号批准的吉林新洋丰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征收土地方案》,市国土资源局经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根据松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该征地地块为三类区,每亩补偿标准为1587元,即2.38元/㎡,土地补偿费标准为10倍,即23.8元/㎡,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5倍,即35.7/㎡。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由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
三、青苗补偿标准:
征收时没有种植农作物,没有青苗补偿。
四、被征地村补偿费用:
土地补偿费:
陶赖昭镇人民政府:旱地:0.4391公顷×2.38万元/公顷×10倍 =10.4506万元
林地:0.6019公顷×2.38万元/公顷×10倍 =14.3252万元
道路:0.0837公顷×2.38万元/公顷×6倍 = 1.1952万元
陶赖昭镇小城子村:旱地:0.0531公顷×2.38万元/公顷×10倍 =1.2638万元
林地:0.0438公顷×2.38万元/公顷×10倍 =1.0424万元
道路:0.0283公顷×2.38万元/公顷×6倍 = 0.0942万元
建设用地:0.0066×2.38万元/公顷×4倍 = 0.2694万元
陶赖昭镇陶西村:旱地:1.6082公顷×2.38万元/公顷×10倍 =38.2752万元
林地:0.2942公顷×2.38万元/公顷×10倍 =7.0020万元
道路:0.0179公顷×2.38万元/公顷×6倍 = 0.2556万元
建设用地:0.0098×2.38万元/公顷×4倍 = 0.0933万元
安置补助费:
陶赖昭镇人民政府:旱地:0.4391公顷×2.38万元/公顷×15倍 =15.6759万元
林地:0.6019公顷×2.38万元/公顷×15倍 =21.4878万元
道路:0.0837公顷×2.38万元/公顷×6倍 = 1.1952万元
陶赖昭镇小城子村:旱地:0.0531公顷×2.38万元/公顷×15倍 =1.8957万元
林地:0.0438公顷×2.38万元/公顷×15倍 =1.5637万元
道路:0.0283公顷×2.38万元/公顷×6倍 = 0.0942万元
陶赖昭镇陶西村:旱地:1.6082公顷×2.38万元/公顷×10倍 =57.4127万元
林地:0.2942公顷×2.38万元/公顷×10倍 =10.5029万元
道路:0.0179公顷×2.38万元/公顷×6倍 = 0.2556万元
五、农业人员安置办法:用地单位支付安置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自行安置。
六、被征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对土地征收决定不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吉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www.bt365.com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扶余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