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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监察总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吉林省监察总队对辉发河等流域上游污水处理厂开展 “保运行、促达标”专项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7-11-28
 
  来源:吉林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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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开展好冬季污水处理厂“保运行、促达标”活动,近期,省监察总队组织对辉发河福兴断面、条子河林家断面、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等上游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突击检查。

  一、辉发河流域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辉发河福兴断面上游城镇污水处理厂较多,涉及多市、县,近两年来,水质下降明显,成因复杂。省总队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和现场采样监测的方式,对6座污水处理厂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从检查和监测结果看,桦甸市污水处理厂、磐石市污水处理厂、辉南县污水处理厂、柳河市污水处理厂、东丰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较好,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等均达标排放,且排放污染物浓度较低。但东丰县污水处理厂、辉南县污水处理厂目前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预计年底可实现一级A标准排放。梅河口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较差,排水期间,紫外消毒装置未开启;存在跑泥现象;自动监控装置长期故障;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56mg/L(一级B标准60 mg/L),氨氮浓度为28.2mg/L(标准15 mg/L),总磷浓度为2.56mg/L(标准1.0mg/L),悬浮物浓度为87mg/L(标准20mg/L),超标排放。

  二、对辉发河福兴断面污染贡献情况

  辉发河福兴断面为国家考核断面,2017年考核要求为水质类别达到Ⅲ类。根据监测结果,今年1月-10月该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不达标污染物为氨氮。结合上述6座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瞬时排放浓度和日排放量,在冬季不考虑自然降解的情况下,经测算,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对辉发河的贡献率分别为:

 

 COD贡献率 

 氨氮贡献率 

桦甸市污水处理厂 

  10.7% 

  12.6% 

磐石市污水处理厂 

  7.8% 

  0.3% 

辉南县污水处理厂 

  18.8% 

  0.7% 

东丰县污水处理厂 

  11.0% 

  11.6% 

柳河市污水处理厂 

  13.2% 

  1.6% 

梅河口市污水处理厂 

  38.5% 

  73.3% 

  因此,重点加强对梅河口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推动一级A提标工程尽快建设,对改善辉发河福兴断面水质十分重要。省总队已经起草了《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确保梅河口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的函》,督办梅河口市政府,尽快解决该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同时,责成梅河口市环保局对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

  三、其他流域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11月15日至16日,省总队组织对条子河林家断面上游四平市污水处理厂、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上游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56mg/L(标准50mg/L),总磷浓度为0.52mg/L(标准0.5mg/L),悬浮物浓度为30mg/L(标准10mg/L),超标排放。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未投入运行,仅提升少量污水空转,鼓风机、自动监控装置、流量等各类表计均未使用,排水口已结冰。针对上述问题,省总队已经以省环保厅名义致函四平市人民政府,要求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推动上述问题尽快解决。同时,要求地方环保部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下一步,省总队还将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对靠山大桥等劣Ⅴ类断面上游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冬季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切实推动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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