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扶余市防汛、抗旱医疗救治
和卫生防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扶余市防汛、抗旱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扶余市防汛、抗旱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扶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29日
附件:
扶余市防汛、抗旱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应急预案
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和上级部门要求,为有效开展防汛、抗旱救援救治工作,结合扶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先期保障
(一)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市卫生计生局成立防汛、抗旱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市直属医疗机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担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名单附后):
1.医疗救治组。主要职责是:开展现场医疗应急抢救工作;指导灾区医疗救治工作、整合医疗资源,组织做好灾区病人的医疗救治分流工作。
2.疾病控制组。主要职责是:制定灾区卫生防疫技术预案;组织和指导开展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开展疫情监测及预报工作;组织群众做好现场消杀工作。
3.卫生监督组。主要职责是:督导检查落实该预案;制定救灾卫生计生监督技术预案;开展与救灾有关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协助做好救灾卫生处理等工作。
4.物资保障组。主要职责是:制定救灾的物资、资金预算;组织协调救灾医疗、防病物资;保障救治和防治药品、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5.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救灾工作有关事项;负责通讯联络;组织起草有关救灾工作文件;编发救灾工作简报;负责信息收集、救灾报告、新闻发布、健康教育等工作。
市卫生计生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救灾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担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并指定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二)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各医疗机构承担救灾的医疗救援任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所根据各自职能承担救灾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计生监督和健康教育工作。
市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各组建2支医疗救援队;市疾控中心组建3支卫生防疫队;市卫生监督所组建1支卫生监督队。同时,各单位要组建一定数量的预备队。市直属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也要组建相应规模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
在城区规定的应急避难场所设立由医疗、防疫和卫生监督人员组成的临时医疗卫生服务站。
开展救灾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快速反应能力。
(三)物资储备
保证救灾抢救设备、防病装备和救生工具及消毒药械的充足货源,一旦发生灾情时能充足应对,在第一时间开展有效的救援工作。
1.协调财政及有关部门,组织落实救灾储备金,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
2.组织医疗设备、消杀器具药品的采购、储备和供应。
3.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个人防护用品和通迅设备,必要时协调发改委、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采购急需的物资。
4.市血办要与松原市血站积极沟通,保证紧急情况下的临床用血需求。
5.全市各医疗机构要对各自救护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况良好。
6.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一)现场指导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分管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防汛、抗旱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二)现场抢救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三)转送伤员
在接到调动救护车辆的救援指令后,各医疗机构救护车要即时赶赴指定的现场,并配备相应的医务人和抢救药械。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动,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四)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灾情发生后,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按防汛、抗旱救灾技术预案,迅速开展卫生防疫、卫生计生监督和健康知识宣传工作。即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相关传染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三、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医疗卫生机构接到灾情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救灾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每日向松原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亡人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卫生防疫进展及自救情况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各乡镇卫生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发布工作。
四、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防汛、抗旱救灾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灾区卫生防疫等工作整体转入常规运行,经市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救灾应急指挥部批准,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松原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附录1:
扶余市防汛、抗旱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杨文学 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 唐绍暹 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刘继祥 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刘 信 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兼)疾控中心主任
李兰香 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刘成吉 市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李浩然 市卫生计生局应急办主任
(兼)疾控科科长
许永武 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主任
范文东 市卫生计生局党办主任
李立达 市卫生计生局医政科科长
李海林 市卫生计生局法监科科长
吴洪颖 市卫生计生局规财科科长
李柏秀 市卫生计生局基层卫生科长
杨广文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许永武 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浩然 应急办主任
刘洪波 应急办科员
殷 悦 应急办科员
2、预防控制组
组 长:李浩然 疾控科科长
成 员:杨金才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刘洪波 疾控科副科长
殷 悦 疾控科科员
3、医疗救治组
组 长:李立达 医政科科长
成 员:陈 星 医政科副科长
田晓雨 医政科科员
乔国东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4、物资保障组
组 长:吴洪颖 规财科科长
成 员:杨 帅 规财科副科长
滕亚辉 规财科科员
何 晶 规财科科员
5、卫生监督组
组 长:李海林 法监科科长
成 员:杨广文 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宏阳 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值班电话:(传 真):0438—5865238
附录2:
扶余市防汛、抗旱医疗卫生救援专家委员会
主 任:杨文学
副主任:唐绍暹、刘继祥、刘信、李兰香
委 员:(排名不分先后)
刘成吉 刘仁忠 乔国东 王晓宇 顾伟清
张金富 张淑波 李 慧 刘彦国 刘兴杰
宗克山 王文达 刘长坤 田志强 班德纯
任纯玉 林海艳 张 欢 赵玉燕 祖艳华
刘艳华 刘丽萍 李 萍 武玉文 辛守华
刘 治 杨金才 韩 锋 孟凡友 翟元承
张立君 项立群 王会云 张立波 宋廷影
姜延坤 李世忠 杨广文 张宏阳 于德友
李芳芳 张 锐 李 刚 刘 杰 宋文臣
孙昌峰 谭学东 陈晓光 罗立国 金 莹
附录3:
扶余市防汛、抗旱医疗救援队伍
队 长: 唐绍暹 市卫计局副局长
成 员: 李立达 市卫计局医政科科长
陈 星 市卫计局医政科副科长
田晓雨 市卫计局医政科科员
乔国东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医疗救援队下设1个直属医疗队:
扶余市人民医院地震灾害救治医疗队。
医疗队由医疗业务院长担任队长,配备呼吸内科、循环内科、消化内科、皮肤科、儿科、妇产科等科室医生各1名,外科医生2名,护士3人,共12人。
附录4:
扶余市防汛、抗旱防控应急队伍
队 长: 刘 信 市卫计局副局长
(兼)市疾控中心主任
副队长: 李浩然 市卫计局疾控科科长
第一分队
队 长: 刘 治
副队长: 孟凡友(负责本队全面工作)
队 员: 李小平(疾病流调) 王振天(疾病流调)
李世忠(卫生流调) 朱国庆(卫生流调)
张立君(消毒处理) 王慧云(检 验)
项立群(后勤保障)
第二分队
队 长: 杨金才
副队长: 翟元承(负责本队全面工作)
队 员: 刘宏展(疾病流调) 吕东海(疾病流调)
姜彦坤(卫生流调) 徐志颖(卫生流调)
常立群(消毒处理) 吴 丹(检 验) 付天培(后勤保障)
第三分队
队 长: 韩 锋
副队长: 张立波(负责本队全面工作)
队 员:孟凡胜(疾病流调) 郭玉梅(卫生流调)
吕明红(卫生流调) 霍明亮(消毒处理)
杜忠凯(检 验) 唐明会(后勤保障)
附录5:
扶余市防汛、抗旱卫生监督队伍
队 长: 刘继祥 市卫计局副局长
副队长: 李海林 市法监科科长
杨广文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队 员: 于德友 张宏阳 张 锐
霍正然 刘 伟 李 刚
李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