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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长春岭镇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 扶余市长春岭镇人民政府

基本情况

长春岭镇地处扶余市西北部,北邻松花江干流,与黑龙江三肇(肇源、肇东、肇州)隔江相望,东与得胜镇为邻,南与大林子镇、三井子镇相接,西与三骏满族蒙古族锡伯族乡交汇,距扶余市65公里,距松原市55公里,幅员面积304平方公里,所辖31个行政村、81个自然屯,1个街道、12个委。全镇总户数15359户、人口53780人。农业耕地面积20523公顷,其中旱田面积18994公顷,水田面积1529公顷。

2015年经济总收入80590万元,人均收入11400元。

领导班子及分工

韩凤国  镇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向景礼  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农经站及后勤等工作。

浦振刚  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工作。

李云峰  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宣传、统战、宗教、工会、团委、妇联、武装、关工委等工作。

夏志刚  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分管组织人事、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干部管理教育、机关支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集体经济发展、扶贫攻坚等工作。

张洪义  纪委书记:负责纪委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纪党规宣传、干部监督教育管理、查办案件、信访维稳、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王秀茹  副镇长:协助镇长分管农业、水利、林业、计生、文化教育卫生等工作。

张晓波  副镇长:协助镇长分管公安、司法、消防、民政、残联、劳保、交通、环保、油田、安全生产、交通、法庭。

 信息负责人 刘凤才
 联系电话

0438-5551355

内设机构及 

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龙头企业,加强对股份合作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引导、支持和保护,切实做好信息、技术、加工、贮运等的服务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二、内设机构

按照改革文件要求,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和财政所4个行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

负责全面了解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及时掌握和反映各方面重要动态;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对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党建、统战、武装、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干部人事、行政、财务、信息、文秘、档案管理等工作。

(2)经济办公室

负责编制本镇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相关问题,为企业提供服务;培育和健全市场体系,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招商引资、统计、科技工作。

(3)社会管理办公室

负责民政、人口与计划生育、村镇建设、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化、卫生医疗工作;负责其他社会事务管理。

(4)财政所

负责本级预算收支业务核算、年终决算业务、编制财务报表。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及业务核算;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和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业务核算及监督管理;兼管镇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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