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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经济和商务局

 机构名称

扶余市经济和商务局

领导班子及分工

马奎先  党委书记、局长:主持经商局全面工作。

张金凤  党委副书记:分管纪检、工会、党办、共青团、 妇女、武装工作。

武爱兵  副局长:分管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


侯晶明  副局长:分管中小企业科、扶余市技术改造办公室工作。

尹君  局长:分管能源科、体制改革科工作。

耀华  副局长:分管商务科工作。

 信息负责人

苏希政

 联系电话

0438-5864153

内设机构及 

主要职责

一、职能调整

1、将原市经济局、市商务局的职能,整合划入市经济和商务局。

2、划入贯彻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监督检查。

二、主要职责

(一)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工业运行调控方案;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调控的举措与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产业预警机制。

(二)对工业产业可持续发展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各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出产业发展导向,重点行业、重要产品调整方案;指导行业进行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三)组织拟定工业产业政策,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全市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研究并组织实施行业整合;组织拟定全市工业方面的地方性经济规章,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全市工业经济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组织推进全市企业信息化工作。

(四)会同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企业技术进步政策,在权限范围内指导工业企业申报技术改造项目;组织编制重大技术装备项目规划。

(五)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维护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市乡镇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组织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进行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依法对乡镇企业进行管理。

(七)研究提出工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组织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联系工商企业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八)组织拟定电力、煤炭、石油等能源生产、流通管理办法,行使政府对电力、煤炭、石油行业的管理职能;组织拟定公路、水运等综合交通政策和汽车更新政策;组织协调出口、出市物资运输和物流业发展。

(九)指导特色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工作,实施重点工业园区管理。

(十)研究提出改善经济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根据授权,审批国有独资、控股、参股有限公司;指导和促进经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国有企业改革和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

(十二)贯彻实施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工作部署;负责拟定全市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政府规范性文件,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十四)研究拟定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上报全市进出口配额计划,协助企业申报许可证;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

(十六)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执行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推进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的建立,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定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指导全市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二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和商务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党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保证机关有效运转;草拟工作制度;负责机关、财务、文秘、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保卫和目标管理、提案处理、政务督查督办、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二)经济运行办公室

1、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各行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贯彻行业产业政策。负责全市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问题的综合协调工作。

2、综合分析、预测、监测当前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负责经济运行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对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监督。

3、负责行业的统计工作和相关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负责统一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经济信息和数据;统一与新闻单位对口联系并提供经济信息;负责经济活动中的新闻宣传工作。

(三)工信科

1、负责组织起草工业经济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市各项经济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向企业乱收费案件。

2、对工业等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组织协调和指导企业改制工作。

3、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和协调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工作,指导和协调国家和省、市重点技术创新、重点创新产品试产等项目的实施;负责上报争取国家和省、市技术创新项目基金贷款,和扶持资金。

4、指导全市名牌产品战略的实施;负责科技项目、奖项的申报,新产品的鉴定。

(四)商务科

1、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内外贸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流通领域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规、政策;协调重要消费品市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商业流通业、饮食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废旧金属的回收管理,典当行业和物资行业的管理;负责组织能源(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协调、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指导和协调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及其它形式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2、调查研究我市内外贸易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内外贸发展建议。

3、负责全市内外贸运行和市场运行及商品供求状况等的监测、分析和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4、组织实施出口名牌战略;指导和监督我市各类型企业参加和举办各种涉外交易会、展览会、洽淡会和国际博览会。

5、负责国家内外贸发展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并监督使用。

(五)中小企业发展科

1、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维护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宏观指导,指导行业进行制度创新,协调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工作,指导和协调国家和省、市重点技术创新、重点创新产品试产等项目的实施。

3、负责上报争取国家和省、市技术创新项目基金贷款和扶持资金。负责国家内外贸发展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并监督使用。

4、指导全市名牌产品战略的实施;负责科技项目、奖项的申报,新产品的鉴定等。

(六)行政审批办公室

综合负责机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能源综合利用企业认证审核、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初审、拍卖企业设立初审、设立典当及分支机构初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初审、开办旧货市场审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审核、供电营业许可证初审、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确认初审、使用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环节增值税确认初审、限额以下利用外商投资 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权限内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权限以上工业技改项目审核、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等有经济和商务负责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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