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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教育局

 机构名称

扶余市教育局

领导班子及分工

张君威  党委书记、局长:主持教育局行政和党委全面工作。

刘志东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教育督导、干部任免、教师调配、职称评聘、小学幼儿教育、基建等工作。

田士兴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财务审计、机关及学校后勤、教育装备、校车管理、安全与法制、民办教育、学生资助等工作。

张志超  党委委员、局纪委书记:协助书记分管党务、纪检、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信访及维稳、收费管理等工作。

高天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中学教育、特殊教育、教研与科研、教材选用、招生考试、高中学业考试、教育信息及宣传、文字综合等工作。

段丹梅  党委委员、副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分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成人职业教育、电大教育工作。

高希发  党委委员、督导室副主任:协助局长分管德育及校外教育工作。

 信息负责人

梁立军

 联系电话

 

0438-5862300 

 

内设机构及 

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2、研究提出教育改革和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管理、指导、协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

4、规划、部署、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外部的关系,依法治教。

5、指导全市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统筹规划、指导实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6、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统筹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成人、自学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8、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原则;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

9、拟定全市教育基本建设规划;负责管理全市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发展校办产业;负责直属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10、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11、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

12、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和教师队伍的管理,组织教师的职称评聘,管理全市各类学校师资。

13、组织管理全市所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任免学校的正副领导干部。

14、按照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要求,积极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工作,努力在师资、教材等方面为教学改革服好务。

15、加强教育与经济相结合,努力发挥教育的人才优势推动市域经济的发展。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6个内设科室。

1、秘书科:

负责协调市教育局对外的重要政务、事务,局机关、直属单位重要政务、事务的调度、督办和催办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计划、规划和全市教育经费统计、决算和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局机关的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审计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管理局机关的固定资产;为市本级教育发展争取专项资金;会同财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向上级部门争取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检查监督全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审议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重要工作议案。检查、指导、监督、评估全市教育信息化的主要建设任务。组织筹备局长办公会议,全局性会议和全局性大型活动;各项公务活动接洽和协调工作;局机关文秘工作,承担全局综合性材料的起草,会议纪要、教育信息的下发和各类信息的上报工作;档案管理、文件收发、日常公务文书处理工作;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局机关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机关内务管理,抓好行政后勤工作,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领用工作;局领导公务用车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对外往来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2、人事科:

负责全市教职工队伍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和奖惩工作;负责全市校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进入教育系统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各乡(镇)中小学、直属中、小学、直属各单位干部培养、选拔、考核、任免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所有学校及局直属单位的人员编制、调配、职称、工资、录用、考核及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局级以下公务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3、中学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中学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学学籍管理,高中会考工作;负责组织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和会考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和管理初中学校义务教育的实施;指导全市中学的教育教学改革,检查、评估各中学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和教育教学质量。

4、小学幼儿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小学、幼儿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小学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指导管理全市小学、幼儿园(班)的教育教学改革,检查评估各小学、幼儿园及特殊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和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全市小学学籍。

5、职业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统筹管理全市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小学、初中、高中的职业课开设和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检查、评估职业、成人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协调,指导各行业,系统开展岗位培训和技术等级培训;负责对专业课教师的培训、岗位技能考核;负责职业与成人教育改革及实用技术人才培训;负责全市初、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负责全市初中职业教育结业证和职业初中毕业证发放;负责社会力量办学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承担本部门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及相关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本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6、德育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各中小学校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积极宣传学校德育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评估全市中小学校德育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检查、监督、指导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推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校园和依法治教工作;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参与教育案件的行政复议、诉讼;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学校的治安及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德育课题研究组织工作;负责会同有关方面抓好德育队伍建设工作;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共青团工作、妇委会和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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