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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司法局

 机构名称

扶余市司法局

领导班子及分工

侯凤义  局长:主持局机关全面工作。

姚岩君  副局长兼政治部主任  :分管政治部(党务、人事、信访等)、基层科、安置帮教工作,并兼任社区矫正办公室主任。

于宏伟  副局长  :分管宣传科、司鉴科、公证处和局机关后勤工作。    

郑瑞萍  副局长  :分管律师事务所工作,并兼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信息负责人

宋振芳

 联系电话

0438-5862620

内设机构及 

主要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二)增加法律服务监督工作职责。

(三)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司法行政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五)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车管理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政治部(加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立功受奖的申报工作;负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及干部培训工作。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和信访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审计和物品采购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车管理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

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指导检查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指导法律宣传报道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三)基层工作指导科

指导和管理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对市属法律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执业人员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成立法律服务机构及冒充法律服务人员进行非法服务的事件进行查处;依法对全市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的大案、要案进行查处。指导和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拟订并指导实施社区矫正和工作发展规划;拟订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政策和制度;负责社区服刑人员的行政奖励;指导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帮教安置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帮教安置工作发展规划;拟订帮教安置工作有关规定、政策和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帮教安置工作。

(四)司法鉴定管理科

组织实施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负责市级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司法局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4名。

五、其他事项

(一)执法监督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全市依法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的业务指导。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司法局负责在职政法干部和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有关专业法律法规、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

(四)法律宣传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司法局负责全市普法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

(五)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机构编制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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