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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机构名称

扶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领导班子及分工

修靖东  局长: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要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综合管理综合科(办公室)工作。

吴高山  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分管科室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负责全市应急救援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四化融合”和“三位一体”的推进工作;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综合管理监察大队(一大队和二大队)、监管科、宣教中心、行政审批办、职业卫生科工作。

邵国军  纪检组长:协助局长负责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及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机关纪律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信息负责人

王天佑

 联系电话

0438-5866318

内设机构及 

主要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

(三)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要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协助市政府对重、特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政府、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并协助上级安监部门做好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对于涉及“三同时”的项目,经统计后向省、市安监局上报;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八)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监督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法规、标准;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负责职业危害申报和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扶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置2个内设机构。

(一)监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向省、市安监局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服务性工作;负责组织企业向省、市安监局申请办理“三同时”等服务性工作;与相关科室配合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修定工作;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资质审查、现场勘查、检验检测、评估论证、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及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二)综合科

负责承担市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调研、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制定,考核等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负责制定局机关各项制度并监督执行;具体承担会议和主要活动的筹备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活动管理;干部人事和财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和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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