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确定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7〕28号)要求,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现将国务院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的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梳理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是整改措施、四是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自查报告经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务必于6月12日下班前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要求纸质一份并报电子版至15134386360@163.com。
联系人:刘忠成 联系方式:15134386360。
附件:《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确定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扶余市政府督查室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