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级领导: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吉林省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进一步落实边督边改期间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按照松原市工作协调联络组及高材林市长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级领导包保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位市级领导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相关承办部门开展案件办理工作。为了能够更好的迎接和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做到省工作协调联络组提出的四个“不放过”要求,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保障高效提质的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特提出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一、及时分析处理案件情况。中央环保督察组入驻以来,对信访案件的办理时效和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信访案件也越来越多,致使我市办理信访案件压力不断加大,各位市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带队查办案件,要及时组织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召开案件研讨会,深入研究案情,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扎实推进信访案件办理工作。
二、及时上报案件处理报告。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要在接件的36小时内上报信访案件初报情况,在接件的5天内上报终报情况。各市级包保领导要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查办案件,在24小时内将案件基本情况形成材料(标注属实或不属实)上报至我市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组,4天内将案件全部情况形成汇总材料(附佐证材料)上报至市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组,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组办公地点在市宾馆二楼,案件办理情况材料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何欢进行初审,由市政府副市长蔡启昌、市环保局局长张永孝进行终审。
三、及时回访群众满意度。为了减少同一案件重复访情况发生,各位市级领导要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向举报群众公布案件办理情况,了解群众是否满意,如群众不满意,要认真重新审核,找到群众不满意的原因,按照群众诉求,根据实际情况,再次研究整改措施,并及时向反应问题的群众进行积极引导和宣传,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得到群众的认可。
四、及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对违法、违规不按时整改和不配合的企业要坚决打击;对案件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调查处理不认真,整改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特别是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由于每天中央环保督察组都会交办新的信访案件,《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案件市级领导包保统计表》将随着案件的增加及时更新、增减领导包保案件情况,我市信访案件办理组将会在第一时间将最新的《统计表》送至各位市级包保领导。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扶余市工作协调联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