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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扶余市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2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机制

3.2 预警监测

3.3 预防预警行动 

3.4 预警分级和发布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4.2 应急处置

5 后期处置

5.1 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5.2 奖惩评定及表彰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

6.2 物资保障

6.3 必备资料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5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6.6 需要其它部门保障的工作

7 附 则

7.1 名词术语说明

7.2 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7.3 预案生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扶余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吉林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和《松原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述情况下的重大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

1.3.1重大通信事故;

1.3.2特别重大及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1.3.3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1.4 工作原则

在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市政府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扶余市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全面应对通信事故,市政府决定成立扶余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可报请上级部门领导、组织协调。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联络和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2.1.1 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和职责。  

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组成: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扶余电信分公司总经理担任,市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和市电信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为成员。

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贯彻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审议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相关政策及规定。

(2)组织起草、修订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3)遇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本预案,并下达通信保障应急任务。 

(4)结合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决策实施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并向上级部门汇报实施和进展情况。

(5)在紧急情况下,报请上级部门批准,统一调用全市各种电信资源,做好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6)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1.2 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组成和职责。

扶余市电信分公司做为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指定的主任单位,其总经理担任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扶余市电信分公司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扶余市电信分公司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维护相关科室及应急通信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扶余电信分公司。

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如下:

(1)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处理,负责与松原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联络工作。

(2)遇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及时了解情况,向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3)按照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和指示,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2.2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市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进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设立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在通信应急保障相关工作中,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受扶余电信分公司和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的双重领导。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的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机制

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网络规划中要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合理组网,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电信网络的安全监测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通信重点保障目标的安全防卫;做好各基础电信网络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2 预警监测

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都要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保障预警信息的监测收集工作。

预警信息分为外部预警信息和内部预警信息两类。外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外突发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对通信网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内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内通信网络的事故征兆或部分通信网络突发事故可能对其它通信网络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

扶余电信分公司做为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指定的主任单位,要与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运行管理维护部门要对电信网络日常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息。

3.3 预防预警行动

扶余电信分公司获得外部预警信息后,要组织专业人员核实信息准确性,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及时向市通信保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和决定,通知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过监测获得内部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进行分析核实,经确认后,立即报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其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3.4 预警分级和发布

3.4.1 预警等级

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

I级: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包括我市在内的多市(县、区)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络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包括我市在内的多市(县、区)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络中断的情况。

Ⅱ级:因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市内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市内多个基础电信运营所属网络通信故障情况。

Ⅲ级:因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市内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市内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

Ⅳ级:因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市内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局部通信故障的情况。

3.4.2 预警发布。

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可以确认Ⅱ级、Ⅲ级和Ⅳ级预警信息,并按照《扶余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发布;如初步确定为Ⅰ级预警信息,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由松原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确认并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范围限于有关部门、涉及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电信行业内部。预警信息的发布以文件传真形式,紧急情况可以采用电话记录方式。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根据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通信保障和通信回复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突发事件造成包括我市在内的多市(县、区)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重大影响,及省有关部门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由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

Ⅱ级: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市内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故障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通信保障任务时,由市通信应急保障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扶余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报松原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

Ⅲ级: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市内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多点通信故障时,由相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启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报市通信应急保障工作办公室。

Ⅳ级: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市内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局部通信故障时,由相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应急保障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启动基础运营企业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4.2 应急处置

本预案重点考虑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4.2.1 信息上报和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出现重大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坏的企业和单位,应立即将情况上报扶余电信分公司,扶余电信分公司接到报告后,马上向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同时通报相关部门。

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获得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分析事件的严重性,及时向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由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并启动本预案。需要松原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进行协调的,应立即申请。

启动本预案时,相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提前或同时启动下级预案。

4.2.2 信息通报。

在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应加强与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单位或部门及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效率。

扶余电信分公司作为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主要成员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将信息及时通报与突发事件有关的政府部门、重要单位和用户,包括防汛、地震、医疗救护、证券、银行、铁路、税务、电力等。

4.2.3 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按照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批示,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有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下达任务通知书。接到任务通知书后,各单位要立即传达贯彻,成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并组织相应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4.2.4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求。

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收到任务通知书后,要立即开展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立即按顺序开展恢复通信线路工作。

a.上级首长专线;

b.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指挥联络通信线路;

c.党政专网线路;

d.保密、机要、安全、公安、武警、军队等重要部门租用线路;

e.地震、防火、防汛、气象、医疗、急救等部门租用的与地震、防火、防汛、气象信息发布、医疗急救等有关的线路;

f.金融、证券、铁路、税务、电力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部门租用的线路;

g.其它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线路。

(2)应急通信系统应保持良好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能随时联系,所有人员要坚守岗位待命。

(3)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4)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在执行通信保障任务和通信恢复过程中,要顾全大局,积极搞好企业间的协作配合,必要时由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进行统一协调。

(5)紧急情况下,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可以越级调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

(6)当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与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领导指挥上出现交叉时,要以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为主。

(7)在组织执行任务过程中,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上报任务执行情况。

4.2.5 通信保障应急任务结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达解除任务通知书,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收到通知书后,任务正式结束。

4.2.6 调查、处理、后果评估及监督检查。

扶余市电信分公司作为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对市内重大通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7 信息发布。

按照《扶余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发布。

4.2.8 通信联络。

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中,要确保应急处置系统内部机构之间和部门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通信联络方式主要采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会议电视、传真等;涉及国家机密或向省通信应急保障工作办公室上报有关情况时,要采用保密电话、传真联系。

5 后期处理

5.1 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任务结束后,扶余市电信分公司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和汇报,不断改进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5.2 奖惩评定及表彰

为提高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及应急机动通信保障机构组成。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不断加强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的建设,以满足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的需要。

6.2 物资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建立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资源保障机制,并依照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加强对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6.3 必备资料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以下资料:

(1)1∶50万扶余市地图;

(2)各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

(3)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器材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清单;

(4)相关单位、部门及主管领导联系方式。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通信保障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管理机构和保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的能力。

6.5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主要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各类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情况;

(2)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机构落实情况;

(3)通信保障应急指挥、调度、通信值班等部门的责任落实情况;

(4)各部门、各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合情况;

(5)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6)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

(7)通信保障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器材及备品备件的储备情况;

(8)通信事故处理后的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及改进防范措施等执行情况。

6.6 需要其它部门保障工作

6.6.1 交通运输保障。

为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通信保障应急车辆及通信物资能够迅速抵达事发地点,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为应急通信车辆配置执行应急任务临时特许通行证。在特殊情况下,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依法为应急通信物资的调配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支持,保证应急物资迅速到达。

6.6.2 电力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市电力部门优先保证通信设施的供电需求。

6.6.3 经费保障。

因通信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处置费用,由电信运营企业承担;处置突发事件产生的通信保障费用,参照《扶余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说明

(1)通信是指电信网络。

(2)重大通信事故是指由突发事件造成的通信枢纽破坏、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等情况。

(3)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是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扶余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扶余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吉林省扶余电信分公司。

7.2 预案制定及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扶余电信分公司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由扶余电信分公司负责解释。

7.3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扶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余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扶政办函﹝2009﹞14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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