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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bt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扶余市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扶政办发〔2017〕22号

 

www.bt365.com办公室

关于印发扶余市环境监管网格

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集中区(园区),市直各相关部门:

扶余市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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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7

扶余市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修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文件精神,按照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吉林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方案》(吉环监字2015〕18号)及《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吉环监字〔2017〕16号)文件要求,制定本修订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环保厅环境监管“全覆盖”的目标要求,以属地管理为原则,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模式,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始终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构建覆盖全市、责任到位、执法有序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纵向分级监管、横向分工负责的环境监管格局,并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网格体系建设

(一)网格构成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市、县、乡(镇)形成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划分的指导意见,在扶余市政府的统一指导下,以市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建立环境监管的第二级网格体系,在全市5个工业集中区(园区)、5个街道、20个乡镇(场、灌区)建立第三级网格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盲区,达到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的目的。

(二)网格划分

根据省、松原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总体要求,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政府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督促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

1.第二级网格:在扶余市行政区域建立第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政府,成员有市环保局、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城市执法局、国土局、住建局、经商局、审计局、科技局、交通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畜牧局、规划处、信访局、气象局、教育局、司法局、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文广新局、卫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

2.第三级网格:在乡镇(场)、街道、工业集中区(园区)行政区域建立第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场)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集中区(园区)管委会

(三)网格职责

1.第二级网格:各成员部门按《扶余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要求的各自职能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并负责指导和监督第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

2.第三级网格:乡镇(场)、街道、工业集中区(园区)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扶余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文件精神,规范设立生态环境监督委员会,并在各行政村和社区设立1名生态环境监督员,由本级政府和市环保局双重领导,由环保局对生态环境监督员进行相关业务的指导和培训。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行为进行定期巡查并及时上报,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协助执法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填报网格内环境监管相关信息。

(四)网格运行

1.巡查。网格责任人员和环保监督员要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危险废弃物、饮用水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

2.查处。二级、三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跨行政区域的,不属于本级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相关部门,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需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二级、三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考核。市政府每半年对网格化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各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研究改进措施,考核结果逐级上报。

(五)网格监督

1.人大、政协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纪检监察监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各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3.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增强公众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体系建立和实施步骤

(一)体系建立阶段(2017年4-5月)

市直各网格成员部门和乡镇(场)、街道、工业集中区(园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建立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环境监管网格示意图,并建档造册。5月底前,乡镇(场)、街道、工业集中区(园区)要将生态环境监督委员会成员及村、社区生态环境监督员报至市环保局。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6月起)

全市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正式运行。乡镇(场)、街道、工业集中区(园区)严格按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区域环境安全。每年7月5日和次年1月5日前,分别向市环境保护局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由市环境保护局统计,汇总报送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市政府负责全市环境网格化建立和监管工作,成立扶余市环境监管网格管理领导小组:

 长:刘英杰    

副组长:蔡启昌  副市长

 员:张永孝  环境保护局局长

韩志平  发改局局长

              刘长印  农业局局长

              王清林  林业局局长

              李连友  水利局局长

              刘宏伟  畜牧业管理局局长

              曲占斌  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永文  财政局局长

              王凤学  住建局局长

                   公安局政委

张喜军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队长

何  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乡镇(场)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集中区(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何欢担任,副主任由环保局局长张永孝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格化监管具体事务和协调工作。

(二)完善制度

乡镇(场)、街道、工业集中区(园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网格化建设和运行取得实效。要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要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要完善移交移送制度,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三)提升能力

乡镇(场)、街道、工业集中区(园区)要加大对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投入,落实专(兼)职环保机构人员和生态环境监督员,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市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增加执法投入,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确保达到二级要求。要强化“智慧环保”建设,逐步建立“数字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快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形成要素齐全、数据完善、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同时,要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四)严格问责

乡镇(场)、街道、工业集中区(园区)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环境治理攻坚考核,对乡镇(场)、街道、工业集中区(园区)及相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五)做好信息报送统计

环境监管网格要建立信息调度机制,做好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第二、三级网格成员部门,设立专人做好信息统计和调度,将新调整的人员信息及修订网格监管示意图等相关材料于2017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市环保局备案。由市环保局办公室进行汇总、统计报送市政府。

扶余市环境保护局联系人:葛彦平 佟军杰

联系电话:0438-5867305    

   箱:fyhb12369@163.com

 

附件:1.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流程图

2.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要求

3.扶余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情况

 

 

 

 


附件1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流程图


 

 

 

附件2

 

 

乡镇(场)、街道、工业集中区(园区)

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稳定进行,明确具体责任与分工,成立乡镇(场)、街道、工业集中区(园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收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

二、网格制定

网格管理的基本内容:各乡镇(场)、街道、工业集中区(园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以固定的区域为单位,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实行工作方法上“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的灵活运用。

(一)科学划分网格化

乡镇(场)、街道、工业集中区(园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各乡镇(场)、街道、工业集中区(园区)主要领导为该区域网格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区域网格化管理的指导、监督和考评等日常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上一级网格领导小组。

(二)绘制网格地图

乡镇(场)、街道、工业集中区(园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绘制本区域内网格图,规划好网格范围,建立网格档案,实行网格内全员、全地域、全事务管理。
    (三)落实网格职责

乡镇(场)、街道、工业集中区(园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行层级负责制,各个层级网络责任人负责本级网格工作。

(四)建立公示制度

建立网格管理服务公示制度,在每个建立公示制度网格内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区域管理图,公布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要设置网格区域平面图和网格划分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附件3

扶余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情况

网格代码

网格名称

监管单位

三级网格责任人

联系方式

22070401

三岔河镇网格

三岔河镇政府

李玉文

13843831011

22070402

蔡家沟镇网格

蔡家沟镇政府

焦  雨

18843846905

22070403

大林子镇网格

大林子镇政府

李凤良

13904386686

22070404

得胜镇网格

得胜镇政府

马庆友

13894162601

22070405

三骏乡网格

三骏乡政府

杨玉山

13353176366

22070406

五家站网格

五家站镇政府

刘  冲

15590721118

22070407

增盛镇网格

增盛镇政府

付立春

13404498555

22070408

弓棚子镇网格

弓棚子镇政府

王福生

13843831370

22070409

新万发镇网格

新万发镇政府

温海泽

18304490799

22070410

肖家乡网格

肖家乡政府

贾  娜

13894143200

 

 

网格代码

网格名称

监管单位

三级网格责任人

联系方式

22070411

新站乡网格

新站乡政府

范海龙

15948882258

22070412

永平乡网格

永平乡政府

李海江

15243056699

22070413

长春岭镇网格

长春岭镇政府

向景礼

13843835449

22070414

更新乡网格

更新乡政府

赵政汉

15326397222

22070415

三井子镇网格

三井子镇政府

杜国峰

13894948899

22070416

新源镇网格

新源镇政府

唐凌峰

15143888897

22070417

陶赖昭镇网格

陶赖昭镇政府

施化玖

18744669669

22070418

伊家店农场

伊家店农场

刘贵才

13514382988

22070419

引拉灌区

引拉灌区

王  琦

13843836025

22070420

扶余工业集中区

扶余工业集中区

杨敬东

13604388899

22070421

弓棚子工业集中区

弓棚子工业集中区

李纯辉

1359694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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