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经商局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开展“一发放,三组织”活动,遏制扶余市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发放资料宣传,定期检查督查。申请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每季度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培训,发放宣传资料。每月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至少一次,每季度至少督查一次。
二是组织摸清情况,下发文件规范。我市危化品和冶金工贸企业共计37家企业,其中8家重点企业已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已向所有企业下发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将有针对性、有步骤地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三是组织加强沟通,了解实际困难。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危化品企业和冶金工贸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进一步提高企业对政策情况的了解,进一步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提升服务企业的水平。
四是组织自评工作,严格评审处理。按照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规定和内容,组织企业开展自评工作并上报。报请松原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在规定时间内经整改仍不具备最低安全生产标准等级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