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于《扶余市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关键内容》的公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扶余市农村公路改建项目

项目编号: ZKGSG-ZB-201717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扶余市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共三个标段,扶余市蔡陶公路蔡家沟至三岔河段县道改造工程招标已由扶发改审批【20168号文件批准建设;扶余市精准扶贫贫困村修路项目招标已由扶发改审批【201733号文件批准建设;扶余市县道x131宁江交界至拉林段公路工程招标已由扶发改审批【2017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扶余市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或省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扶余市公路建设总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一标段扶余市精准扶贫贫困村修路项目(双丰村、何家村)四级公路

二标段扶余市县道x131宁江交界至拉林段公路(K74+700-K84+700)标段三级公路

三标段扶余市蔡陶公路蔡家沟至三岔河段县道改造工程三级公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三个标段

标段

乡镇

自然屯

路线长度(km)

施工内容

一标段

三骏

双丰村

高家粉房屯

1.917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何家村

李家窝堡

3.158

张货郎窝堡

             

 

标段

施工范围

路线长度(km

施工内容

二标段

扶余市县道x131宁江交界至拉林段公路(K74+700-K84+700)标段

10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三标段

扶余市蔡陶公路蔡家沟至三岔河段县道改造工程

14.156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2..3计划工期:一标段201782520171024(共60日历天)

二标段2017825日至201871

三标段2017825日至20171024日(共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等级资质,具备在近5年(2012年以后)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15公里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和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15公里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二、三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等级资质,具备在近5年(2012年以后)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15公里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沥青路面新建或改建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资格要求:

一标段:项目经理应具有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5年,并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注册的公路工程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资格证书;项目总工应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并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总工。

二、三标段: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5年,并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注册的公路工程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资格证书;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并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总工。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在评审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能在网上核查到的,如需核查时,以核查后的信息为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的投标人所填报的201211日以后交工的已建业绩,如未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视为无效业绩。业绩的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量、里程数和交工时间、合同价格等有关信息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已建业绩信息为准。评审时将按投标人填报的业绩进行网上核对,并以核对后信息为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以外的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业绩,要求同时具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招标人将随时对该项业绩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一步进行处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可同时对本项目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评标顺序认定其在先行评标的标段中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取消其在后续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所有有利害关系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均不通过资格审查。

3.5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等)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招标人将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置情况反馈提供查询结果的人民检察院。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日至20178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长发小贷4)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的彩色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图纸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8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长发小贷4

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长发小贷4楼);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第一信封评标结束后(另行通知),开标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长发小贷4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www.bt365.com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同时发布。

8. 公示

8.1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8.2     中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信息交易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余市公路建设总指挥部

招标代理: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扶余市

    :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长发小贷4

联 系 人:宋先生

    话:0438-5166996

联 系 人:张女士

    话:13756141899

 扶余市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招标文件

关键内容公示

扶余市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本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时间为20178 1-201781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一标段扶余市精准扶贫贫困村修路项目(双丰村、何家村)四级公路

二标段扶余市县道x131宁江交界至拉林段公路(K74+700-K84+700)标段三级公路

三标段扶余市蔡陶公路蔡家沟至三岔河段县道改造工程三级公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三个标段

标段

乡镇

自然屯

路线长度(km)

施工内容

一标段

三骏

双丰村

高家粉房屯

1.917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何家村

李家窝堡

3.158

张货郎窝堡

             

 

标段

施工范围

路线长度(km

施工内容

二标段

扶余市县道x131宁江交界至拉林段公路(K74+700-K84+700)标段

10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三标段

扶余市蔡陶公路蔡家沟至三岔河段县道改造工程

14.156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2..3计划工期:一标段2017825日至20171024日(共60日历天)

二标段2017825日至201871

三标段2017825日至20171024日(共60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等级资质,具备在近5年(2012年以后)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15公里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和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15公里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二、三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等级资质,具备在近5年(2012年以后)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15公里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沥青路面新建或改建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资格要求:

一标段:项目经理应具有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5年,并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注册的公路工程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资格证书;项目总工应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并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总工。

二、三标段: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5年,并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注册的公路工程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资格证书;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并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总工。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在评审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能在网上核查到的,如需核查时,以核查后的信息为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的投标人所填报的201211日以后交工的已建业绩,如未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视为无效业绩。业绩的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量、里程数和交工时间、合同价格等有关信息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已建业绩信息为准。评审时将按投标人填报的业绩进行网上核对,并以核对后信息为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以外的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业绩,要求同时具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招标人将随时对该项业绩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一步进行处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可同时对本项目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评标顺序认定其在先行评标的标段中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取消其在后续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所有有利害关系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均不通过资格审查。

3.5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等)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招标人将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置情况反馈提供查询结果的人民检察院。

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款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招标评标程序简介如下:

1)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1项~第5.2.3项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分,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及排序。

3)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第5.2.6项的规定对通过第一信封评审且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

4)评标委员会对开标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2.1.1  2.1.3

第一个信封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九“合同用款估算表”除外)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并提供了查询用证明材料;

f.投标人必须按标段提交投标文件,且所提交的标段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的标段一致。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若采用转账支票,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人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没有分包计划。

(8)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的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人不存在违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2款要求的行为。

2.1.1  2.1.3

第二个信封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按废标处理:

a.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

b.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

c.投标函填报了多个投标总报价;

d.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有明显错误;

e.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值。

f.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九“合同用款估算表”;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4)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5)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2.1.2

第一个信封

资格

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的投标人业绩在评审时进行网上核查,核查结果相符)。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在评审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能在网上核查到的,如需核查时,以核查后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60

项目管理机构:40

评标 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不适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不适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1]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评分标准

项目管理机构

40

项目管理机构构成、联系性、职能分工、人员能力

40

基本得分,24分: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得24分。

项目管理机构构成、职能分工清晰、人员能力强,得24-40分。

初步施工组织计划

60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8

对其合理、可行性评价,分值为4.88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12

对其合理、可行性评价,分值为7.212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0

对其合理、可行性评价,分值为610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10

对其合理、可行性评价,分值为610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8

对其合理、可行性评价,分值为4.88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

对其合理、可行性评价,分值为2.44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2

对其合理、可行性评价,分值为1.22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2

对其合理、可行性评价,分值为1.22

标准化施工管理及保证措

4

对其合理、可行性评价,分值为2.44

                 

 

 

3.4.1

推荐

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按其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同一标段出现多名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相等时,则按照以下所列顺位在前的优先:

a.项目管理机构得分较高者;

b.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者。

若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得分都相等,则通过评委会投票表决,推荐票数多的投标人评分排序在先。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本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办法(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和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报价控制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仅作为签定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能力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有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按其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公路建设总指挥部

联系人:宋廷利

电话:0438-5166996

 

 

 



[1]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除外)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 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按照本章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1.3项~第3.1.6项内容不适用。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