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1.1项目名称:扶余市农村公路建设勘察设计工程(一标段)
1.2招标控制价:一标段:90万元;二标段:75万元。
1.3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改建104条农村公路,道路总长度300公里,每标段150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特殊路段可采用沥青砼路面)。
1.4技术标准及路面结构:除一标段中的两个县道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外,其余均为四级公路标准,路面宽度4.5米,路基宽度6米。
1.5各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全线的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特殊路基处理、桥涵、平面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及筑路材料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图预算等;勘察设计阶段发生的相关专项评估和审查(包括预算审查);设计变更、后续服务、竣工图编制等;标准化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服务工作。
1.6各标段勘察设计周期: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30日。
1.7设计要求:按照相关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2.1本项目各标段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设计资质,一标段投标单位近五年内完成过类似三级(含)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二标段投标单位近五年内完成过类似四级(含)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能力。
2.2本项目各标段均项目要求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较丰富的工程设计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2.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7 投标单位可对本项目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评标顺序认定其在先行评标的标段中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取消其在后续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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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第一信封 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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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第一信封 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的规定投递投标文件; (5)投标人未提出分包计划;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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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第一信封 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0 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 分 c.投标人的信誉 10 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 分 e.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 10 分 对策措施 f.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0分 g.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5分 h.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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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不超过投标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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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第二信封 澄清 |
第二信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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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第二信封 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I.投标报价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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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本款增加以下内容 |
如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相同,则按投标人信誉得分较高的优先。如投标人信誉得分相同,则按人员资格和能力得分高的优先,如得分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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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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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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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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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20分 |
公路工程勘察业绩 |
10分 |
满足最低条件得6分,近3年内,每增加一项公路工程勘察业绩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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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设计业绩 |
10分 |
满足最低条件得6分,近3年内,每增加一项公路工程设计业绩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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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2分 |
满足最低条件得6分,每增加一项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加2分,最多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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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8分 |
满足最低资格条件得4分, 视各分项负责人职称、经历、能力和水平加分,最高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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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投标人的信誉 |
10分 |
满足最低资格条件得5分,每增加一项获奖公路工程项目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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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满足项目勘察设计要求得6分,根据实际情况加分,最高加至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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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对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满足项目勘察设计要求得6分,根据实际情况加分,最高加至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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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根据实际情况加分,最高加至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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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满足项目勘察设计要求得3分,根据实际情况加分,最高加至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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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根据实际情况加分,最高加至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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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投标报价 |
10分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10分;E1 :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2分;E2: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1分。 投标价得分最低得分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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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评审过程中所有得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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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1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 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 编写评标报告。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 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9 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投标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定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招 标 人:扶余市公路建设总指挥部
联系人及电话:宋先生 0438-5166996